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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广新局两名非在编人员“私车公养”被通报

www.ijjnews.com   厦门纪委监察局  2017-09-21 10:31
  

  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近日,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通报一起(2名非在编工勤人员)“私车公养”违纪问题。

  经查,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驾驶员王勇日分别于2017年2月7日、2月20日、4月19日、5月23日,四次用单位车辆加油卡私自给私家车加油,四次金额共1250.07元;驾驶员王养成分别于2017年1月25日、3月15日、4月18日,三次用单位加油卡私自给私家车加油,三次金额共957.46元。

  经研究决定,给予王勇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除2017年2月、4月、5月三个月绩效工资共计1500元,退赔油费1250.07元;责令王养成作出深刻检讨,扣除1月、3月、4月三个月绩效工资共计1500元,退赔油费957.46元。并在市文广新局系统通报批评。

标签:私车公养|通报|非在编人员
稿源: 厦门纪委监察局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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