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对100家互联网企业进行主动监管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9-11 11:42
记者从省版权局获悉,为扎实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该局决定对省内传播新闻、影视、文学、音乐、游戏、动漫、软件等作品的网站、“两微一端”的相关互联网企业共100家进行主动监管。
开展传播作品版权授权情况自查自纠是本次行动的一大重点。根据要求,列入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要对本企业在线作品的授权情况全面自查,建立版权档案,及时清理删除未获得授权或版权关系模糊的作品。要建立健全网络环境下版权管理机制,坚持“先授权、后使用”原则,规范作品版权引进、审查、交易、使用等行为;快速处理权利人投诉,及时化解版权纠纷。
我省还将设立版权投诉举报窗口。列入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应在站内首页显著位置设立版权投诉举报窗口,同时标明省版权局侵权盗版举报投诉邮箱:fjbqjb@163.com。
(记者 李珂)
标签:互联网企业|监管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晋江市教育局出台新政 民办学校审批事后监管将“升级”2017/08/10
- 网联正式运营进入倒计时 折射第三方支付市场监管升级2017/08/09
- “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发布 5家厦企入围2017/08/04
- 青阳市场监管所错时执法 助力“创城”工作2017/07/14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