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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国土局怠于收取上亿元土地出让金被判违法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7-09-10 12:29
  

  新华社贵阳9月10日电(记者汪军)贵州省德江县国土资源局因怠于收取土地出让金被告上法庭。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德江县国土资源局行为违法,被判依法履行职责。

  记者从贵州检察机关了解到,2011年,德江县国土资源局将两块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经现场竞价后与一家公司以28050万元的最高成交价签署确认书。此后,该公司并未依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未经重新组织招拍挂程序,直接按照之前的竞买价又与另一家公司就以上地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德江县国土资源局即将部分土地交受让人开发使用,并将土地拆分,违法为受让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受让人在分三次缴纳了5700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就再未缴纳,拖欠金额高达2亿余元。

  2014年,德江县检察院向德江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及时收回土地出让金及利息,但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并未采取有效措施。2016年,德江县检察院再次发出检察建议,但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一直未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6年12月,德江县检察院就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向思南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怠于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德江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职责。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标签:出让金|国土资源|职责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谢希源谢希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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