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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本月12日起 23种慢性病一次可开2个月的药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9-09 12:22
  

  7日,省医保办发布消息,从本月12日起,我省省属、福州市属医疗机构将同步为高血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等23个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患者提供一次性开具2个月处方量的服务。

  在此之前,三明的医疗机构已提供该项服务。其他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将跟进。

  这23种门诊特殊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病化疗和放疗;2.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3.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4.结核病规范治疗;5.精神分裂症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7.高血压;8.糖尿病;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心衰;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血友病;13.重症肌无力;14.强直性脊柱炎;15.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16.肝硬化(失代偿期);17.帕金森病;18.重性精神病。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在上述基础上增加:

  19.学生意外伤害;20.癫痫病;21.支气管哮喘;22.苯丙酮尿症;2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江毓泓)

标签:慢性病|医疗机构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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