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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扩大消费实施意见 涉及旅游、文化等多领域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8-21 09:25
  

  日前,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升幸福产业消费,增强消费者获得感,推动我省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升级旅游消费——

  到2020年全省建成10家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2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推动武夷山、古田等5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休闲驿站,新建和改建4A级以上景区停车场和公交站30个,景区游步道25条。

  到2020年实现全省A级旅游景区厕所“全域覆盖、数量充足、实用免费”。

  创建10个休闲集镇和177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培育和建设5个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

  允许拖挂重量不超过2.5吨的中置轴旅居挂车上路行驶。支持旅游景区开发新建多功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加快厦门邮轮码头泊位改造,进一步完善邮轮码头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厦门市试点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经厦门入境15天免签政策。

  支持有关企业试点探索低空飞行、水上飞机、直升机飞行体验等旅游项目,创建10个体育旅游休闲基地。

  创新文化消费——

  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给予扶持。创新文化便民服务,推动全民阅读。

  加快全省剧院联盟票务系统建设,扩大优质商业演出、高雅艺术演出消费覆盖面。

  2017年确定5~6家地市级博物馆作为省级文创试点单位,鼓励各级文博单位加强与第三方文创企业合作,共同开发文博创意产品。

  培育6~10家年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互联网文化企业,重点支持实施10~20个互联网+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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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消费|扩大消费|幸福产业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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