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粗心妈妈带娃逛超市 一个不留意 4岁萌童走失街头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7-07-28 11:07
  

  “我真是太粗心了,女儿差点被我弄丢了,幸亏有警察同志帮忙,不然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办。”这是25日下午发生在惠安山霞的一幕。山霞派出所民警经过耐心查找,成功帮助4岁的小女孩找到了家人。

  4岁的女儿回到妈妈身边

  25日下午3点多,一阵小孩的哭声响彻山霞派出所,一名女子带着一个小女孩走进派出所值班室,报警称其在路边发现这名疑似走失的小孩。

  民警向热心的报警人陈女士了解情况后得知,当天下午,陈女士在山霞街头发现该名小女孩独自一人在路边号啕大哭,陈女士问其家人情况,小女孩无法说清情况,为避免出现意外,陈女士将小女孩带到派出所求助。

  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民警一边安抚小女孩的情绪,一边询问她家人情况。但是,小女孩可能是受到了惊吓,只是一个劲地哭,无法回答民警的问题。

  在查看了小孩的外貌衣着后,民警判断小女孩刚走失不久。于是,民警带着小女孩,驱车到走失的路段来回巡查。突然,民警发现路边一对男女正在慌张地来回跑着,不时向周边群众询问有没有看见一个小女孩。民警随即喊住这对男女,让他们辨认刚才哭泣的那个小女孩。果然,小女孩正是他们走失的女儿。

  据小女孩母亲王某(重庆人)讲述,当天下午其带着4岁的女儿到山霞超市买东西,谁知一个不留意,小女孩就自己跑到外面街上去了,等她回过神来找人的时候,却怎么找也找不到了。

  面对“失而复得”的女儿,夫妻俩又是自责又是感谢。民警嘱咐他们一定要注意看管好小孩子,切勿再发生类似事件。

  (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陈德江 文/图)

标签:粗心|走失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