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假冒消防人员上门售卖灭火器 不少商户信以为真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7-07-22 13:34
  

  “我是消防部门的,最近要检查必须购买灭火器,两个240元……”近日,泉州不少商户遇到自称消防部门的人上门卖灭火器,有的商户信以为真掏钱购买了,却万万没想到这只是个骗局。泉州市消防支队提醒,近年来,打着消防部门的旗号行骗的案例屡见不鲜,欺诈方式层出不穷。消防部门为此整理了八种常见的骗局,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遇上类似情况,可拨打96119进行咨询。

   8类冒充消防人员实施诈骗的常用手段

  1、高价推销各类消防书籍、图册和音像制品等;

  2、不法分子学习消防专业术语,制作高仿真度的假证件,冒充执法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然后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为由,进行“高额罚款”;

  3、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后以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损坏为由,推销不合格消防产品;

  4、传真带有消防部门公章的紧急通知文件给单位,要求企业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并将培训费存入私人银行账号;

  5、打着“消防安全防火”等旗号到处征收“押金”,并声称只要在一定时段内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额退款;

  6、打着防火中心、消防宣传中心的旗号联系各单位,免费讲授消防知识。讲座结束后,他们会推销一些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器材;

  7、不法分子假冒上级消防执法人员,以恐吓、威胁举报等手段推销消防产品、承接消防工程;

  8、不法分子打电话给企业,自称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强行向各企事业单位推销培训书籍及消防器材。一旦企业提出异议,他们就以消防审批、验收不合格等理由相威胁。

  (记者 龚翠玲 通讯员 吴文霞)

标签:诈骗|假冒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