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许荣勇犯受贿罪一审获刑十年
www.ijjnews.com  新华网 2017-07-21 17:39
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漳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许荣勇(副厅级)受贿一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许荣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经查,许荣勇在担任漳州市平和县委书记、漳州市副市长兼芗城区委书记、漳州市委常委兼龙海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51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许荣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赃款赃物全部追缴,认罪态度好,故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受贿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莆田城厢第一实验小学校长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2017/07/12
- 三明多名干部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2017/07/05
- 莆田三名官员受贿被判刑 目前已被立案侦查2017/06/22
- 福建省文物局原副局长梁奕章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2017/05/18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