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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三名官员受贿被判刑 目前已被立案侦查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7-06-2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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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平海镇人大主席人选阮思远受贿被判刑

  近日,由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原平海镇委员会委员、人大主席人选阮思远(副科级)涉嫌受贿一案,已由秀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阮思远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记者了解到,阮思远曾担任月塘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村建、城建、国土资源等工作。2016年10月,阮思远在任平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人选时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后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去年年底,阮思远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阮思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22.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阮思远后归案后交代了大部分未被组织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已退出大部分违法所得,在量刑时一并考虑,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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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塘派出所原所长林新开涉嫌滥用职权被查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决定依法对莆田市公安局梧塘派出所原所长林新开(副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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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江区工商局原纪检组长陈开鸿受贿

  海都记者昨日获悉,由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涵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原纪检组长陈开鸿(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荔城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作出判决,判处陈开鸿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陈开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4.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陈开鸿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到案后退出全部赃款,犯罪情节轻微,对被告人陈开鸿的受贿行为可予免除刑事处罚,赃款45000元予以没收。

  (记者 陈盛钟 陈丽明 通讯员 黄凡 梁敬锋)

标签:受贿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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