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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 每人每月可享200元困难补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6-30 09:13
  

  晋江新闻网6月30日讯 华侨华人为祖国和家乡发展作出了诸多贡献,对于贫困归难侨等弱势群体,党委政府积极关心关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给予保障和扶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切实解决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生活困难问题,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散居贫困归难侨,在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发给100元补助金,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

  为了应对物价上涨等因素带来的影响,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提高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列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散居贫困归难侨每人每月再发给的生活困难补助金由100元提高到200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50%。

  对散居贫困归难侨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散居贫困归难侨的关心,对进一步维护侨益、赢得侨心,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一直以来,晋江财政和侨务部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落实好配套补助经费,切实保证散居贫困归难侨生活困难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记者_陈维曦)

标签:侨法之窗|侨台外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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