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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批干部被通报查处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6-26 15:26
  

  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原调研员张明海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湖里区委批准,湖里区纪委对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原调研员张明海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明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涉嫌犯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

  张明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2016年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湖里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中共湖里区委批准,并征得中共厦门市纪委同意,决定给予张明海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莆田市秀屿区委委员、政法委原副书记、区综治办原主任肖俊被调查

  莆田市秀屿区委委员、政法委原副书记、区综治办原主任肖俊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北峤村两干部被开除党籍

  日前,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北峤村村委会主任詹瑞通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北峤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唐国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龙岩漳平市赤水镇黄山村党支部书记黄松安被开除党籍,已移送司法机关

  近日,龙岩漳平市赤水镇黄山村党支部书记黄松安因严重违纪,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松安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龙岩通报2起党员干部不良习气典型问题

  近日,龙岩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严重不良习气典型问题。

  1.新罗区委老干局原局长、区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兼)游福成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请托说情问题。游福成与一些村党员干部称兄道弟,乐于被称为“游哥”“游先生”。经常与所谓的“兄弟”一起打“标分”、喝酒,把办好“兄弟”交代的事看成是有本事、会办事,懂人情、通世故。2015年,时任红坊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的“兄弟”傅某,替某房屋征收公司送来拆迁业务介绍费,并承诺“你一个这么大的书记,这点钱不敢收,如果有事我会帮你扛着”,在“兄弟”的保证下,游福成予以笑纳。同年,时任红坊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的“兄弟”杨某,请游福成帮忙将其外孙安排到龙岩实验幼儿园就读,游福成通过关系帮忙办成后,收受杨某答谢费。游福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永定区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干部工作松弛问题。2016年5月9日21时,永定区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驻屠宰场检疫负责人苏榕接到一名企业主申报有1车生猪要入场检疫后,不履行应尽的职责,既未安排人员对生猪进行入场检疫,也未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不是上班时间”为由,让企业主自行协调,导致该车生猪当晚未能入场检疫,部分生猪死亡,给企业造成损失。生猪夜间入场检疫情形经常发生,但该动物卫生监督所长期无动于衷,企业反映多次也未及时予以解决,分管领导批示了也不整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问题突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永定县农业局党组免去张文金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免去苏榕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泉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泉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科原科长黄贞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问题。2013年上半年,黄贞奋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吕某所送高档烟酒。2013年10月2日至6日,黄贞奋接受吕某安排的旅游活动(到苏州、杭州、宁德等地),由吕某支付其个人住宿等费用共计2500元。同时,黄贞奋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黄贞奋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惠安县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柯志欣违规操办母亲丧事问题。2013年8月,时任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志欣大操大办母亲丧事并借机敛财,违规收取礼金共计13.2万元。同时,柯志欣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柯志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明市一村委涉嫌冒领造福工程款被查

  三明市清流县委宣传部23日晚间通报,针对当地龙津镇桥下村造福工程资金使用问题,清流县政府、纪委分别介入调查。

  清流县委宣传部通报称,清流县政府专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资金分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清流县纪委之前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存在骗取、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通报称,调查核实和整改情况,将主动公布接受监督。

  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村日前流出一份领取造福工程款的名单——但据名单上“签字”的村民反映,他们未曾领取过这笔扶贫款。更令人震惊的是,名单里的一些村民,还不是本村村民。村民们估算,这笔扶贫款有上百万元左右。据报道,清流县农业局、龙津镇政府、桥下村村委均证实,这份名单真实。但桥下村村干部坦言,名单中只有38名是桥下村村民,其余34个名字是村委东拼西凑来的,这笔造福工程款被用在公益项目。龙津镇政府知悉此事,默许桥下村委骗取国家扶贫款作为他用。

标签:通报|查处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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