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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学区房”泡汤了?开发商虚假宣传工商局拟处罚款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7-06-19 16:51
  

  中信·凤凰郡卖房时,各种宣传渠道都打着“读闽南师大附小”的旗号,可后来,该楼房的施教片区竟变成了林内小学,对此,200多户业主质疑开发商福建联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本报5月28日报道)。经过漳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半个多月的详细调查,查实福建联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售房时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拟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此外,该公司还以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消费者合法应有权利,拟处罚款1万元。

  经查,当事人福建联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并销售的中信·凤凰郡楼盘,该楼盘19号楼于2016年7月31日开始销售,12号楼于2016年9月10日开始销售。当事人为了吸引客户,增加销量,从2016年7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9日止,分5次通过其建立的名为“中信凤凰郡”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对中信·凤凰郡12号楼、19号楼进行广告宣传,内容含有“我要去师院附小上学啦”等,使消费者在购房时更加倾向于选择中信·凤凰郡,但是实际上12号、19号楼适龄儿童并不符合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的条件,无法就读该校。对此,漳州市工商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告知,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拟处以8万元的罚款。

  此外,工商部门调查,该公司在提供商品时以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消费者合法应有权利,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责令改正,并拟处罚款1万元。为此,拟对其两种违法行为处罚款共计人民币9万元。

  (记者 张雄敏 张惠玲 林晓琪)

标签:虚假宣传|开发商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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