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莆田年幼姐弟遇害 凶手竟是伯母 因家庭琐事行凶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7-06-08 09:00
  

  前日早晨,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山门村的田间,两具年幼小孩的尸体被人发现。警方调查发现,死者为一男一女两名小孩,是姐弟关系。昨日,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发布该起故意杀人案件的情况通报,犯罪嫌疑人竟是死者的伯母,因家庭琐事对死者产生怨恨。

  警方通报称,6月5日7时30分许,灵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灵川镇山门村田间发现两具尸体。接警后,警方赶到现场。经初查发现,死者为一男一女两名小孩,是姐弟关系。案发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

  经侦查,公安机关锁定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郑某兰,郑某兰今年46岁,是死者的伯母。据郑某兰供认,她因家庭琐事对死者产生怨恨,将他们杀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兰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警方通报的最后提到,本案的发生令人痛心,公安机关将全力做好案件侦办工作。记者注意到,该案在通报中被警方称为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某兰已被刑拘,罪名或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记者 陈丽明)

标签:遇害|行凶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