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传达学习习近平对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示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5-27 10:04
26日,省委书记尤权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5年来取得的成绩,深刻指明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充分体现了习总书记对福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凝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重要遵循。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系统总结林改经验,深入分析当前林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开拓创新,继续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将生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福建发展提供绿色新动能。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清改革思路,突出改革重点,勇于先行先试,着力创新林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林业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投融资支持模式,创新生态保护和建设模式,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结合起来,与加快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真正让改革释放强大的生产力,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在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上取得更大成绩。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作为出发点,积极宣传改革带来的好处、实效,更好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记者 兰锋 严顺龙)
标签:习近平|林权|集体林权制度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福建省政府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17/05/24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2017/05/24
- 习近平就英国曼彻斯特市发生爆炸事件向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致慰问电2017/05/23
-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脱贫攻坚纪实2017/05/22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