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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展网约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两天查处12起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05-12 09:35
  

  10日、11日,泉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在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开展网约车专项整治,两日共查处非法营运的车辆12部。

  昨日上午,在泉州火车站,一辆小车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该车停靠过道上,驾驶员和乘客各自拿着手机,好像是在确认打车的信息。执法人员上前亮明身份,并对司机和乘客分开进行询问。经调查,这名司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挂靠的平台没有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证,该车并不具备营运资质,因此属于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查扣。

  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约车平台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网络约车,从事网约车的司机也需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方可上路营运。“网约车平台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是不能经营的,如果接入该平台的车辆上路营运,视同‘黑车’。”该负责人说,“黑车”被查,处予5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据介绍,去年11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继出台,但至今仍有许多排量、轴距、座型、性能等条件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尚未退出泉州网约车市场。这些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车辆或由于技术标准、安全性能无法达标,持续经营存在重大隐患,或由于数量巨大、客户体验低下,不符合网约车市场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继续营运将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接下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还将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形态“黑车”进行严厉打击执法整治:重点针对未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证或未到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进行整治;重点对交通枢纽地区开展整治,尤其是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等网约车涉嫌非法营运高发区域开展整治;重点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后续检查,严查网约车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者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

  同时,交通执法部门将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敦促网约车平台公司抓紧自觉清理不合规的人员和车辆,并要求平台公司尽快到执法部门处理已查实的非法客运案件,从源头上强化网约车行业管理,确保我市网络预约出租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黄彧莹)

标签:网约车|非法营运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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