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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简政放权时间表出炉 工作要点公布

www.ijjnews.com   福州晚报  2017-05-10 10:45
  

  《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近日实施,为各项改革内容列出明确时间表。

  10月底前,我省要全面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管理。

  11月底前,我省要实现省直各部门80%以上审批事项集中审批。

  12月底前,我省将完成“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够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

  12月底前,我省将全面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修订形成全省统一的投资核准事项目录;力争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依托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实现常态化受理。

  12月底前,我省将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推进“证照分离”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以外,原则上实行“证照分离”,切实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实行企业名称登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放宽企业名称行业特征和经营范围表述,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条件限制,推行简易退出机制,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12月底前,我省将实施经营类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降低准入门槛,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先照后证”简化程序执行,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记者 何佳媛)

标签:简政放权
稿源: 福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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