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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 每年5月10日设为“中国品牌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综合  2017-05-03 09:19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批复称,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具体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有关资料显示,2016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提出,设立“中国品牌日”,大力宣传知名自主品牌,讲好中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定期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在重点出入境口岸设置自主品牌产品展销厅,在世界重要市场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巡展推介会,扩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意见》明确,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价值链升级,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领消费,创造新需求,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更好发挥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强化企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益慈善等社会责任,实现更加和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标签:品牌
稿源: 晋江新闻网综合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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