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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损害引争议 人民调解化纠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4-29 09:49
  

  晋江新闻网4月29日讯 近日,工人雷某来到安海镇社会调解服务中心,申请以调解方式让某皮革制品厂老板许某补偿其工伤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原来,雷某于今年3月初受雇于安海镇可慕村某皮革制品厂做工人。在第一天上班时,晚上7时左右,雷某的胸部不慎被机台压伤,造成胸部右侧第7肋骨骨折,牙齿掉了一颗。该厂老板许某及时将雷某送到安海医院住院治疗,并为其垫付住院治疗期间各种治疗费。

  安海镇社会调解服务中心的三位调解员听完工人雷某的诉求后,向其老板许某、可慕村干部及可慕村调委会负责人多方了解该案件的情况。在确认雇主许某愿意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该纠纷的前提下,安海镇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受理了雷某的申请。调解过程中,安海镇社会调解服务中心要求雷某出具安海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等材料,说明其伤情及治疗方式。

  此外,调解员们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普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耐心地对伤者雷某、雇主许某进行协调沟通,做他们的思想疏通工作,既要保障受害人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又保障雇主一方不会因受害人的漫天要价受到利益的损害。

  最终,案件当事人雷某与许某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表明任何一方不得就本次损害争议再向对方主张权利。

(记者_张志耐)

标签:工伤|人民调解员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王婷婷王婷婷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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