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干部“借”房幽会情妇 一年吃掉百万
吴大东曾是龙岩冠豸山机场管委会副主任、连城县政府党组成员。2016年,他被查实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7万元;伙同他人通过虚开餐费发票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送礼;收受礼金6.54万元,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因严重违纪,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法院依法判刑。
他受贿索贿,“借”商人的房子与情妇幽会
1982年,吴大东从龙岩农校毕业后分配到连城县良种场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基层多个岗位工作,也曾克勤克俭、廉洁奉公。
1997年,吴大东调任新泉镇党委书记,相比以前,权力大了、责任重了,面对的诱惑也更多了,但他却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
1998年春节前,当地开发商张某给吴大东送来一个信封,里面是1.2万元现金。从没收过钱,又这么多,他忐忑不安:收了名声就坏了,不收那一大沓钞票还是很诱人的。
几经心理斗争,退又没退成,“不管了,随它去!”
这个“随它去”彻底突破了吴大东的底线,防贪、防腐的闸门打开了,洪水猛兽凶猛扑来。他从多次收受红包礼金,到索贿受贿。2013年下半年,在他的暗示和策划下,福建夕阳红养老有限公司的老总陈某洋为“感谢他帮忙协调资金”,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借”给他,供其与情妇幽会。
一年吃掉百万接待费纪委形容他是“饕餮”
“吴大东嗜酒成性,任连城县民政局长期间,经常大吃大喝,还违规套取公款用于吃喝,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依然我行我素。”龙岩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以饕餮形容他。
“我大肆挥霍钱财,铺张浪费,视人民的血汗钱如自己囊中之物,想花就花,可谓一掷千金。”吴大东说,那时他认为,私企老板尤其是搞工程的来钱容易,吃一点喝一点没什么,九牛一毛,没想到久而久之大吃大喝就习以为常了。
2002年吴大东调入县民政局,想吃喝没经费,就靠私营老板请客和参加各类饭局过过瘾。可时间一久,他就觉得欠私营老板的太多了,自己也没面子。于是,他开始通过多开发票等方式“找钱”喝酒。他还“充豪气、讲义气”,不仅与兄弟单位攀比,该接待的接待、不该接待的也接待,甚至帮朋友办事,也要局里公款接待。这样,招待的次数越来越多、档次越来越高、费用越来越大,一发不可收拾。
为满足自己的吃喝,吴大东指使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谢某,采用虚开餐费发票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供自己和情人吃喝。
连城县民政局公务接待费用以往每年为十几万元,在吴大东任局长期间飙升,2012年达100多万元,2013年为150万元。
2013年12月,吴大东伙同谢某分两次到连城县圣师大酒店和冠豸山大酒店虚开发票共计6.698万元,并以局公务接待费的名义在县民政局报销,违纪所得存放在圣师大酒店用于个人消费支出。
为掩人耳目,2014年10月吴大东将个人吃喝的9.9557万元以公务接待费的名义在下属单位县殡仪馆出账。就在刚调离民政局时,吴大东还趁有些交接工作没完成之机,伙同谢某到冠豸山大酒店虚开餐费发票,并在县殡仪馆报销,其中2万元报销得款寄存在该酒店用于消费支出,另外2.741万元现金由谢某保存,用于个人开支。
伪造借条、搞“沙盘推演”,用尽手段对抗审查
2015年12月,龙岩市纪委接到福建省委县市区第七巡视组交办的吴大东涉嫌违纪问题线索;2016年3月,对吴大东进行审查。
“我就是利用职权,吃点喝点,没有什么贪污受贿行为。”起初,吴大东表现得很淡定。
“你与连城县引进的龙岩泰陵陵园有限公司有什么联系,陈某芳和你有资金往来吗?”“我们党的政策你是清楚的,对抗组织调查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几番较量,吴大东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连城县几年前引进龙岩泰陵陵园有限公司,在该县建设一个面积约200亩的墓地。县民政局负责协助办理审批手续和总体协调。2013年,吴大东在和该公司副总经理陈某芳闲聊时说,他打算在厦门买个车库,需要花30万元,但是钱不够。过了一段时间,陈某芳便分两次给吴大东送去了30万元,感谢其在项目手续报批、征地拆迁、争取政府补助资金等方面的关照。
2016年1月,福建省委县市区第七巡视组到连城巡视时,时已调任龙岩冠豸山机场管委会副主任、连城县政府党组成员的吴大东,听说有人举报自己受贿,立即到陈某芳家中商讨对策。为掩盖违纪事实,吴大东伪造了其妻黄某向陈某芳之妻借款30万元的借条。为把戏演得逼真一点,陈某芳还让妻子拿着借条去县法院起诉黄某,后又撤诉。吴大东还与谢某搞沙盘推演,嘱咐他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再狡猾的狐狸也瞒不过猎人的眼睛。如今,吴大东已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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