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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执己见难调解 坚持不懈终促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4-15 11:28
  

  晋江新闻网4月15日讯 3月1日上午,晋江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林荣登、庄茹娟,受灵源司法所委托协助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调解有一套》栏目组调解一起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12月23日,晋江市某超市在超市门口举办撒红包活动,57岁的李阿姨在现场参与了该活动,在抢红包过程中不慎摔倒,当时李阿姨感觉并无不适,便直接回家。五天后,李阿姨感到右手臂及身体出现了异样,就先后到安海医院、永和英墩医院、晋江市中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右手臂脱臼,同时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治疗。事后李阿姨找到了超市经理,要求赔偿一系列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两万元。经多次协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未达成协议。

  在了解了事件的缘由之后,调解员与福建世隆律师事务所的王兰兰律师分析了达不成调解的症结所在,明确了调解的方向,首先超市举行这种大型的撒红包活动未尽到维护秩序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如果事情处理不及时,造成矛盾进一步激化,还会衍生出其他冲突。因双方坚持自己的意见,第一阶段的调解,陷入僵局,于是调解员转变调解方式,采取背靠背调解,由阿登和庄姐分别与当事人交谈。在调解员庄姐耐心劝导下,李阿姨道出不愿意降低赔偿金额缘故:原来丈夫得了肺癌晚期,在家卧床静养,长期以来都是李阿姨在照顾,生活压力比较大,自从出事后,因右手臂脱臼,造成了自己生活不便,更别提照顾丈夫了。另一方,阿登从事情不及时处理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更大损失的角度向超市委托人提出建议,并要求委托人现场与超市老板电话沟通,阐明案件情况,适当提高赔偿金额。调解从上午9点至下午6点,当事人仍无法达成协议,由于双方坚持己见,互不让步,导致当事人一度发生了冲突,调解几近崩盘。见此情景调解员林荣登、庄茹娟要求答应暂时回家冷静思考后,第二天再继续调解。

  当晚9时许,调解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致电双方当事人继续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口头调解协议,调解员当晚立即根据协商结果拟写调解协议,并于第二天前往灵源司法所,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最终使得纠纷得到完美解决。

  生活中一些纠纷的起因都是一些琐事,但由于部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较为淡薄,仅凭一时之气去处理纠纷,往往适得其反。部分纠纷过错方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拖延能使自己免于承担责任,导致纠纷无法及时解决,进而激化矛盾,引起严重后果。人民调解员在面临久调不成的纠纷时,应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灵活的调解方式包括动员当事人双方的亲戚或者村(社区)较有威望的乡贤参与调解,促成纠纷化解。

  记者_林宜男 通讯员_陈丽丽 文图

标签:纠纷|当事人|双方|调解员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吴炜鹏吴炜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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