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出炉 6月底前岛内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我市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管理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方案》,为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庄稼汉为组长的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陈秋雄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重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绍清,副市长张毅恭,市政协副主席陈永裕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毅恭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教组、督查组。
>目标
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
《方案》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到2017年年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思明区、湖里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集美区、海沧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以上,同安区、翔安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以上。岛外各区三分之一的镇、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解密
九大任务是啥内容?
《方案》确定了九大工作任务,主要内容是:
开展动员部署。3月份,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制定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设立工作机构。3月底前,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人员配备,全面开展工作;各区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组织业务培训。3月底前,完成市、区两级领导干部,区、街道(镇)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国家及省驻厦各大单位、驻厦部队及市直各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市教育局完成教材编写等。4月底前,各区、街道(镇),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等也要在各自主管领域开展培训。
分步推进实施。3月起,思明区、湖里区按每个街道至少一个示范点的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岛外各区在建成区建立若干示范点,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全市全面发动、深入持续开展垃圾不落地和“门前三包”。至6月底,思明区、湖里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岛外扩大试点,逐步推开。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开展工作。
配套硬件设备。4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袋按要求发放到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配置按要求到位;各区政府5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6月底前完成清洁楼的改造。加快推进东、西部垃圾发电厂二期和工业废物处理厂建设,尽快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
完善规章制度。3月底前,完成《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起草,按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出台后,对拒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
开展检查考评。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门前三包”考评办法、垃圾不落地社会监督机制的制定。5月起,开展考评。7月起,相关部门深入社区(物业小区)、单位检查,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市区两级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城市综合考评办根据垃圾分类考评办法对各区、街道、社区进行考评。
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街道(镇)、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市区两级要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
各部门怎么分工?
《方案》还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如市市政园林局是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市委文明办负责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监督平台,接受市民线上实拍举报违规行为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垃圾分类教材的编写,在市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组织开展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等,一共有20多个部门根据各自主管职责,领到了相应的任务。
(记者 吴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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