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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成消费“新宠”记得保存好消费凭证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3-16 08:41
  

  晋江新闻网3月16日讯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网上购物这种方便快捷又新颖的购物方式渐渐成为消费者的“新宠”。但由于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信息存在不对称性,消费者容易落入购物陷阱,导致利益受损。应该如何应对呢?

  “在网络购物时要做到审慎理性,防止落入陷阱;同时呼吁电商平台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昨日,晋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晋江市消委会秘书长张颖提醒市民朋友,并给出锦囊妙计应对纷繁复杂的网购环境。

  网购须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消费者务必选择正规、有资质认证的电商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近年来,侵权假冒、虚假交易成为网购安全的最大隐患,其中山寨版网络购物平台引发的网购损失数量居高不下。消费者可通过查看如下标志和信息进行辨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红盾”标志或“营业执照”、可信网站身份验证标志、工信部ICP/IP许可证号或备案号等。上述标志或信息应能点击打开并了解到该网站或企业注册、许可、备案等翔实、全面的信息。

  下单 前须 看清 促销 规则。以往受理的投诉中,许多消费者因没留意网站公示的促销活动条款、售后规则等内容 导致 事后 与商 家发 生争 议。消费者网购下单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及运费政策等,以免日后发生损失或纠纷。

  不要轻信最低价宣传“。双11”“双12”期间的零点秒杀、全网最低价、史上最大折扣、赠红包等促销宣传难免让消费者动心,但有些商家会借机虚标原价或抬高商品原价后再打折,折后价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可提前记录价格进行比对,以免被所谓低折扣所迷惑。

  切记索要消费凭证以便维权。消费者网购时要养成留存证据的意识,尽量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广告宣传网页、产品介绍截图,并索要销售凭证,以免出现问题投诉时无据可举。与商家产生纠纷后,可先通过电商平台投诉维权,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消协组织投诉。

  同时,广大电商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消费者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做规范电商市场的第一责任人。

  (记者_林文婧 通讯员_闫蕊)

标签:网购|消费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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