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有五大新变化
7日,福建省2017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8日,福建省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正式开启。据了解,今年共招录4171人,与去年的4116人相比,共增加55人,招录规模几乎持平。今年福建省公务员招录政策,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呢?
变化一:不设置开考比例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与往年开考比例相比,今年的公告中对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延续往年的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招考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之外,今年公告又增加了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属于急需专业或紧缺人才的职位,可不设置开考比例。对于我省的急需或紧缺人才专业类别,考生可参考《福建省2017-2018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长期从事公务员考试研究的福州华图许一柱老师介绍,这一类紧缺急需人才对于学历和工作经验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比如对于服务自贸区建设的,要有一定国际化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等。因此,考生在报考的时候,如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话,可以重点关注此类岗位。
变化二:申述时间进一步延长
据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反映,在以往的招考中,报名的申述时间过短,导致很多考生因此而失去报名的机会。今年公告明确指出,对于招录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和申诉,并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申诉通道”申请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裁定。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上午8:00—3月17日下午17:30,报考者可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这一申述时间总共是8天,比起去年7天而言,时间上放宽了1天。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避免部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失去报考机会。
变化三:考试科目由2科变成“3”科
对比今年福建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报考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考生须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并且这一专业科目成绩占到最后总成绩的15%。因此,提醒广大有意向报考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的考生,在复习公共科目的时候别忘了专业科目的备考,此类专业科目的考察更加侧重将公安机关的性质及其职责,与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结合。
另据悉,根据《福建省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闽公局发[2016]11号)“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2017年度我省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其他职位”规定,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此次招考中的公安类职位,但可以报考非公安系统的相关职位。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录用资格。因此,许一柱老师提醒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报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职位的选择。
变化四:进一步扩大最低服务年限的区域
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本次招考中明确指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录用公务员在县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录用时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今年我省对于服务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服务年限有了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缓解上述地区公务员队伍不稳定、离职率高等问题。
变化五:诚信档案记录更加偏向基层服务年限
公告指出,在本次招录考试录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5年。诚信档案的使用,依照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因此,许老师提醒广大考生在报考的时候要更加慎重,一旦录用就应该脚踏实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扎根基层做好人民的公仆。
法学类、财会类、语言文学类等专业成招录热门专业
福州华图范老师表示,2017年应届毕业生高达795万,此次统一招录考试将会吸引更多的考生参加,竞争会更加的激烈,考生应及早做好复习的准备,争取在众多的考生中脱颖而出。综合各专业招收人数情况,其中法学类招收人数922人,而不限专业的也高达1015人,所以各位考生在报考岗位的同时要根据自身的专业进行报考,这样方可避开竞争激烈的岗位。从本次招录的职位表来看,法学类、财会类、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等专业是招录的热门专业,而法学类、财会类专业热门程度则更加的凸显,其中,有需要法学类人才的招录人数达788人;财会类专业招录524人;另外,还有不限专业共招录人数860人。
本次招录最突出的一点是招录偏向于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以上的招录,招录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78%、16%。综合数据,可以发现,2017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对于学历的要求不再是高门槛,而是更多倾向于拥有本科学历的大众群体。
(记者 张立庆)
- 泉州厦门将招考这么多公务员 全部都有编制2017/03/08
- 今年福建计划录用4171名公务员 今日起网上报名2017/03/08
- 多省份启动2017公务员招考 部分地区设残疾人岗位2017/03/08
- “国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2017/01/11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