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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处罚地铁辱骂他人男子:不执行行政拘留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7-03-07 09:53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北京警方6日晚通报,网上流传的北京地铁车厢内一男子辱骂、推搡两名女子事件中,当事男子张某依法被处行政拘留5日,但因张某悔过态度好、系未成年在校学生,且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

  北京警方6日晚通报,警方将张某(17岁,北京市户籍)查获后,向视频中当事女子蒲某某、胡某某,以及视频拍摄及首次上传者核实情况。经调查,因蒲某某和胡某某请求张某扫手机二维码推销产品遭拒引发争吵,后张某对二人实施了辱骂、抢手机、推搡等行为。经向蒲某某、胡某某等二人核实,二人未受伤,手机等财物未损坏。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向蒲某某、胡某某等二人真诚道歉,获得了对方谅解。因张某悔过态度好,系未成年在校学生,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5日,并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对蒲某某、胡某某在地铁车厢要求他人扫码推销产品等涉嫌违反地铁运行管理的行为,警方已通报相关主责单位,并对二人进行了教育。

  (记者 卢国强)

标签:辱骂|行政拘留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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