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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泉州中心市区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出台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02-24 10:42
  

  2017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幼儿园招生片区4月1日前公布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日前出台。鲤城、丰泽两区教育局将根据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4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公办性质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幼儿入园。

  意见要求,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要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绘制辖区内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示意图,合理确定各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规模。要对现有公、民办幼儿园进行摸底核查,严格审核办园资格,并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辖区内群众选择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入读,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继续招生。要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幼儿园的学位,确保适龄幼儿按时入园,同时严禁超大规模招生。

  民办幼儿园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民办园应优先招收。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应在公布招生工作意见的同时,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公示,公示内容应与实际收费一致,为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服务和便利。

  各区要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继续落实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就读市区幼儿园的有关照顾政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等。

  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

  (记者 陈丽萍 陈士奇 通讯员 曾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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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生意见|小学|幼儿园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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