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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泉州中心市区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出台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02-24 10:42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日前,2017年秋季泉州中心市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同时出炉,对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小学、幼儿园招生时间、招生对象、招生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严禁超大规模招生,不出现大班额,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据介绍,意见体现了“两个坚持,四个变化”的特点。今年招生政策坚持《义务教育法》“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历年招生好做法“三统一”“五公开”。“三统一”,即统一公布小学、幼儿园服务区域、招生程序和时间,统一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统一民办幼儿园招生资格;“五公开”,即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泉州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1.入读泉州中心市区公办小学的条件为“两证”均需达一年及以上。具体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办理时间截止为2016年9月1日前)、务工证(在该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该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为2016年9月1日前)。

  2.对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入学作出规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侨乡特点,延续这几年招生实行港、澳、台、华侨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对这部分人入学作出规定。

  3.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一年级不出现大班额(每班生额超55人)现象”。

  此外,今秋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变化体现在突出加强对集体办和民办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应在公布招生工作意见的同时,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公示,公示内容应与实际收费一致,为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服务和便利,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记者 陈丽萍 陈士奇 通讯员 曾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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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生意见|小学|幼儿园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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