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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台前后50米停车罚款一千元?谣言!

www.ijjnews.com   人民网  2017-02-16 16:40
  

  近日,一则“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被疯狂转载。记者采访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消息纯属谣言。

  消息中提到,“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部门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并不是消息中说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吴晓琴)

标签:谣言|停车|罚款
稿源: 人民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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