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储户称银行要其开“非故意损毁纸币”证明 恩施警方霸气回应

www.ijjnews.com   澎湃新闻  2017-02-04 16:31
  

  湖北鹤峰某银行要求储户到派出所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派出所开具并霸气回应一事网络热传。2月4日,湖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该证明属实。澎湃新闻从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证实,目前银行已介入调查此事,相关情况或将对外发布说明。

  一份盖有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红色公章的“证明”(注:证明本身被打上引号)文件显示,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的储户田某林被要求公安机关为其开具证明,证明其所持一张残缺人民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以便到该行办理兑换业务。

  “证明”显示,根据公安部统一规定,该事项不由公安机关证明,且公安机关也无法证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的“证明”。

  上述“证明”网络热传后被网友称系霸气回应。“证明”称,国家“三令五申”不要让百姓开所谓的“奇葩证明”,让多跑路、瞎跑路。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在“证明”中向该银行发出提醒:愿你单位端正态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老百姓办理业务;如不能办理,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请不要随意让储户来该所开具“奇葩证明”。

  对于上述“证明”,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按照规定此事具体情况不便回答,要采访须询问县公安局宣传部门。鹤峰县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表示,相关情况将在4日下午接受采访。

  关于“证明”中所指该行要求储户到派出所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一事,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银行方面正在调查了解,有具体结果或将进行发布。

  (记者周宽玮实习生王亚辉吴梦)

标签:奇葩证明|霸气
稿源: 澎湃新闻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