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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254元 同比增长8.6%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7-01-24 11:55
  

  据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昨日公布,调查显示,2016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为46254元,同比增长8.6%,增幅比去年同期扩大1.1个百分点。

  从具体收入构成看,去年,厦门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32699元,增长7.9%;经营净收入4180元,增长7.9%;财产净收入5464元,增长9.7%;转移净收入3911元,增长13.8%。

  去年,厦门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0866元,同比增长6.7%。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9754元,增长3.7%;衣着消费支出1720元,增长0.9%;居住消费支出8225元,增长9.6%;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638元,增长12.0%;交通通信消费支出4446元,增长9.8%;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3160元,增长11.6%;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233元,增长4.7%;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690元,下降12.4%。

  同时,2016年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885元,同比增长7.6%,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12566元,增长5.6%;经营净收入4567元,增长10.8%;财产净收入739元,增长13.2%;转移净收入1014元,增长13.9%。

  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6300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072元,增长5.0%;衣着消费支出802元,增长1.2%;居住消费支出4283元,增长7.4%;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968元,下降0.2%;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382元,增长14.7%;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981元,增长12.7%;医疗保健消费支出482元,增长7.2%;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330元,下降1.2%。

  (记者 林雯 通讯员 叶周福)

标签: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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