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误上一道鲍鱼 消费者结账时被要求多付400元
春节将至,鹭岛消费市场持续升温,选购年货、购置礼品、餐饮消费及旅游出行又将迎来高峰期。为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12315昨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消费应留神避开消费“陷阱”,理性消费保留票据。
【提醒1】
预定年夜饭注意核对菜单
案例:陈先生2016年春节前在松柏某酒楼预定了2600元的年夜饭套餐。支付定金时,商家没有告之该套餐的具体菜单,等到结账时才通知他上错了菜单之外的一道菜——售价880元的鲍鱼,陈先生提出异议,但商家坚持要求他另行支付400元。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人员介入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只加收200元,退还陈先生200元。
林女士去年预定年夜饭也碰上了闹心事。她向嘉禾路一家餐厅预定除夕17:00-19:00的第一场年夜饭,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但除夕当日到店后却被告知并无其预定信息,无法提供服务。在市场监管人员介入后,商家才为其重新安排了用餐位置。
提醒:年夜饭最好书面预定。定金不超过标的额的20%。“现在很多消费者都选择在饭店吃年夜饭,那么这就牵扯到要预定年夜饭。由于春节这个节点饭店都很火爆,以往我们也接到消费者投诉,预定年夜饭口头约定,最后预留的包厢却被别人抢走的事。所以,我建议消费者要提前跟商家签订预定协议。”市12315工作人员表示,除此以外,还要问清楚饭店的接待能力、卫生状况、菜品质量、数量和价格情况以及是否允许自带酒水等,在缴纳“定金”时,最好不要超过标的额的20%。
【提醒2】
网上订房别受低价诱惑
案例:陈女士2016年2月2日通过“阿里旅游网”向莲前西路一家酒店预订了售价298元/晚的四间房,共三个晚上,入住时间为2月9日至2月11日。但2月9日她抵达酒店后,工作人员却称没有房间,并表示无法让其按预订价格入住。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人员介入调查。商家表示,并未与阿里旅游网签订任何合作协议,是网站未经酒店允许擅自在网上发布了酒店的房源信息,导致订房客人来酒店要求入住时无房。工作人员将商家反馈的意见转告陈女士,无奈之下,陈女士也只能表示理解。
提醒:网上消费留证据,真假虚实细辨别。如今在网上购买商品和服务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很多网站都打出了“过年不打烊”的招牌,吸引更多的市民网购。“网上消费虽然非常方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12315工作人员建议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网店,同时要特别留意支付方式、店铺信誉、消费评价等,此外还要保留凭证。“当然,一些消费评价也不能盲目地相信,因为有些‘消费者’有可能是托。”
【提醒3】
外出就餐留心核对账单
案例:上海游客苏先生2016年正月初三在前埔一家餐馆用餐时,点了土豆排骨,干锅鸡,结账时发现商家所收金额与菜单所标的价格不符:土豆排骨菜单标明28元,商家实际收取38元,干锅鸡菜单标明30元,实际收取32元。苏先生认为不合理,向12315投诉要求进行处理。市场监管人员对商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退还多收的菜金。
提醒:节日外出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好的地点,弄清楚收费标准,对能否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有无额外收费项目等问题进行确定;就餐时要注意实际饭菜与事先约定是否相符,餐后要仔细查看账单是否按实际情况结算,留心账单是否增加了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林伟武)
【相关】
食药监部门:
春节期间
不要盲目囤菜
据新华社电 食药监部门近日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不要盲目尝鲜,吃“野味”,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相关部门提示消费者,外出就餐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就餐;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部分家庭有春节前囤菜习惯,建议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葱姜蒜、土豆、胡萝卜等,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两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二十四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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