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漳州市发改委《发展改革大家谈》今日与读者见面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7-01-08 13:35
  

  今日,市发改委与闽南日报社全媒体共同推出“发展改革大家谈”栏目,关注广大群众民生热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寻找群众诉求与发展改革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使发展改革工作与民众的关切更加紧密相连。

  我们将把这个栏目打造成为政府部门、行业专家、企业主体、市民群众沟通的公共平台。通过闽南日报社全媒体,普通百姓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企业主体可以提问题诉“衷肠”;行业专家可以从专业视角进行分析;主管部门可以畅谈思路、宣传政策。大家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凝聚形成促进漳州发展改革事业的共识。

  《发展改革大家谈》栏目每月刊发一期。首期专题“防堵:亮出金点子漳州在行动”今天与广大读者见面。

  核心提示

  交通拥堵如今已经成为许多大城市的通病。在漳州,个别路段、个别时段也出现了交通拥堵的苗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防堵”工作,多管齐下疏堵保畅。如何进一步完善市区交通体系,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本期《发展改革大家谈》,市发改委邀请了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铁四院厦门分院、同济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的五位专家,以及四位市直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漳州市中心城区治堵、公共自行车交通、城市公交等话题开展专题报告,为漳州的城市交通进行诊断把脉,并提出科学、实用、精准的建设性意见。

  近年来,漳州市委市政府扎实做好“防堵”工作,多管齐下疏堵保畅。这是畅通无阻的市区江滨路。记者游斐渊摄

  本期嘉宾

  ●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苏华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高悦尔博士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小鸿

  ●福州大学交通工程系博士赖元文

  ●教授级高工、现任厦门轨道集团顾问曾美珍

  ●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永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甘从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许育元

  ●市长运集团副总经理郑少娟

  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苏华:“路”上谋规划

  避免大型商场出入口直通城市主干道

  丁字路口是老城区规划遇到的难题,也是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我们的街头采访中也印证了这一调查结果:战备大桥往北方向就是新华路,新华路和新浦路交界路口由于没有红绿灯,一到下班时间交通就显得特别混乱,汽车、电动车、行人夹杂在一起,而且市中医院、龙师附小都在附近,再加上道路两边商店多,极易造成堵车。

  苏华表示,城市功能区的过度集中是城市拥堵的重要原因。为此,在城市规划布局中,要科学、均衡建设医疗、教育等机构。此外,要尽量避免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出入口直接联通城市主干道。要提升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比如以交通为中心,在400米到1公里范围内,集中布设教育、居住、服务、公共设施等建设,鼓励市民绿色出行。要有前瞻性地规划建设停车场,针对不同功能的分区,用地的性质,开发的强度,制定一些不同的停车策略。

  “管”上下力气充分利用、公平使用车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许育元

  许育元表示,目前,市区停车位紧缺、停车难突出,存在着车位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公平使用的问题。所以,在加强车位建设的同时,要用好这些停车位。要加强巡查,及时查处占道经营行为;交警、城市管理执法、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强化管理;公共停车位,不是某个商家自己的私人停车位,可实行有偿使用,解决停车位公平使用的问题。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甘从春

  甘从春表示,当前,停车位资源有限,要在不影响城市人行道功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施划停车位。一方面,我们在施划停车位时,盲道不能占;另一方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共用的地方,道路绝不能占用。在这两方面的管理上,我们一直比较严格。但执法中,我们遇到最多的情况还是停车位不足,施划停车位无法满足车主的需求。

  “停”上拓渠道1利用闲散土地2利用地下空间3收回公共建筑4拆除旧居民楼

  福州大学交通工程系博士赖元文

  赖元文表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就出台关于停车场设置的相应规范。这几年,住建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应的规范。从漳州实际情况看,我觉得要从规模和布局两个方面规范停车场的设置。第一,要充分利用闲散土地;第二,要充分利用停车场的地下空间;第三,要合理建设停车楼。另外,从配套设施上讲,在新区规划的时候,更应该注重停车场的规划、制定严格的停车标准。

  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永金

  张永金表示,建设停车楼能有效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建设停车楼有几种可行性办法,如借地建设,芝山停车楼就是如此建成,可提供220个停车位;收回公共建筑,包括企事业的公共建筑,把它建设成停车楼,如拆除警官俱乐部,建成停车楼。在实际操作中,市区停车场的设置还利用了另外四种办法:一是在市医院、中医院等地方把旧居民楼拆除,整合建设成停车楼;二是在延安南路,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设成为平战结合的停车场;三是在古城的西出口,收回开发商的商品房用地,建成地下停车场,地面形成广场的格局;四是在碧湖公园,利用公园绿地下面的地下空间,建成两层的停车场。

  “车”上动脑筋公交要致力做到小型化、密集化和便利化

  提高准点率

  市长运集团副总经理郑少娟

  郑少娟表示,漳州公交将致力做到小型化、密集化和便利化。今年将加大小公交投入。增加小公交适驾的人员,提高投入运行的车辆数,确保密集度能够得以提高,准点率也能相对提高。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高悦尔博士

  高悦尔表示,提高公交准点率,路权很重要。还有很多智能交通的大数据分析手法值得借鉴。小型化、密集化、便利化的公交投入可以将公共交通覆盖到更多地区,解决乘客“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这样公交快达便捷的特点就会得到大家的逐步认可。

  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小鸿最后一段路

  陈小鸿表示,只有公交服务更加便利,才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共交通系统,这样客观上才能对城市交通拥堵起到直接作用。公交除了小型化、定制化,还要便利衔接,才能从根本上增加吸引力。所以,在漳州城市范围不是特别大、客流密度也不是非常高的情况下,既要考虑到老百姓的便利,又要考虑在经营上的可持续发展,贴近老百姓需求,提供一个比较密集的服务。在此情况下,公交小型化、密集化比较适合漳州道路交通状况。同时,为实现出行到门服务,让老百姓回家的最后一段步行距离更短,就要加大公共自行车投放。公共自行车灵巧便捷,很好地弥补了公交车的不足。

  厦门轨道集团顾问曾美珍

  加大引导力度

  曾美珍表示,公共交通要加大引导力度,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如在构建快速公交网络的同时,辅助一些普通公交和一些社区交通线路作为快速公交的链接线,把要乘坐快速公交的乘客直接送到就近车站,引导快速公交。

  畅通城市全省第三

  去年,漳州市提出交通运输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域交通拥堵,确保城市交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计划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在“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考评中,漳州位居全省第三。

  问卷调查

  2015年10月,市发改委发布漳州城市交通拥堵情况问卷调查,共收回2830份有效答卷,结果显示:

  50%以上市民每次上班单程时间为10至20分钟,是全国城市的上班单程平均时间55分钟的三分之一,认为并不是太堵。

  交通堵塞比较严重的两个时间段是上下班的早高峰和晚高峰,也就是上午9时之前和下午5时到7时。

  仅有9%的市民把公共汽车作为出行的首选,他们认为市区公交车在准点率、站点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公共自行车使用率

  近三成的市民表示没有用过近两成使用过的市民表示很方便近三成的市民希望布点能再多些

  电动车“凶猛”

  电动车数量多,且不遵守交通规则是造成市区交通混乱的原因之一。连日来,记者走街串巷,深入现场了解市区电动车运行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询问有关部门,咨询相关解决办法。

  七大乱象

  逆向行驶:不管什么方向,能过则过

  直闯红灯:不觉得危险,能冲则冲

  随意变道:不管哪道,想变道就变道

  路口违停:占据右转车道等候直行绿灯

  违规载人:违反规定,承载两人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

  非法改装:装遮阳篷,影响他人通行

  学生上路:初中生甚至小学生开电动车(根据相关规定,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

  解决之道

  提高电动车驾驶员的素质,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在使用电动车方面的安全教育

  针对屡教不改的电动车驾驶员,要加大管理处罚,使其做到规范安全驾驶

  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超过40公斤的超标车不能上路,否则交警进行处罚

  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一律靠右边行驶

  交通大数据

  市区汽车拥有量为10万辆,这还不算挂厦门牌照在市区行驶的车辆

  市区现有登记挂牌电动车已达30万辆,不到两个人就有一部电动车

  目前拥有六米以下小公交161台,占比约27%,运行情况良好

  城市汽车数与停车位比例应为5:1较为合理。全市有汽车10余万辆(不含挂外地牌照车辆),市区现有公共停车位约17000个,比例约10:1截至2016年10月统计

标签:漳州市|发改委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吴炜鹏吴炜鹏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