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2016年12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7-01-07 14:30
晋江新闻网1月7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福建省纪委建立并实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从2015年2月开始,每月通过本网站对外公布月报数据,传导工作压力,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
2016年12月,福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4件,处理70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0人。截至12月23日,福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如下:
标签:纪委监察厅|八项规定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过风清气正“两节”2017/01/01
- 厦门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12/31
- 宁德一干部公车私用:老婆喊他去岳母家喝鸡汤2016/12/30
- 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16/12/30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