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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一干部公车私用:老婆喊他去岳母家喝鸡汤

www.ijjnews.com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12-30 11:46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该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塘海堤水闸管理处主任陈景国在值班期间,驾驶公务车辆办理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10月,宁德市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陈景国公车私用问题。市纪委随即要求东侨区纪工委展开调查。

  据陈景国交代,他在值班当天下午因事外出,临时离岗一个半小时。“用车时间很短,我本以为没事,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然而,当调查人员追问其当时去向时,陈景国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原来,当天下午,陈景国妻子喊他去岳母家喝鸡汤,为图一时方便,他便驾驶公车前往。

  负责办理该案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敛。陈景国值班期间不仅擅离职守,还违规驾驶公车,理应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

  “都怪自己平时放松学习,才会松了纪律规矩这根弦。这次处理,对我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我一定要吸取教训,增强纪律观念。”提及此事,陈景国仍后悔不已。

标签:公车私用|八项规定
稿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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