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上调 82.76万名老人受益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01-02 10:41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5元,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记者近日从泉州市人社局城乡居民保中心获悉,我市已将提高后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全部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全面完成提标发放任务,共惠及全市82.76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城乡居民。

  实施城乡居民保7年多来,泉州市、县两级财政已累计投入26.75亿元,各县(市、区)先后共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48次。此次提标后,全市平均标准达118.65元,位居全省前列,分别高于国家、省定标准48.65元和18.65元,较2011年增加55.50元,增幅达87.89%。其中,石狮成为全市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水平最高的地区,达到155元。全市各地还先后30次上调被征地(海)人员养老保障金标准,目前人均待遇水平达180.05元。

  近年来,我市通过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来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城乡居民保的参保率、缴费率也持续提高。截至上月23日,全市已有364.43万人参保、267.52万人缴费,参保率、缴费率分别达99.17%和96.15%,均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通过合作金融机构在行政村设置金融服务便民点(社区银行、金融便利店),参保人员足不出村即可缴纳保费、领取待遇和咨询政策。不仅如此,我市还率先在全省启动村级信息化经办平台建设试点,实现村级经办、乡镇复核、县级审批和省市监管的五级业务联网经办;参保人员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可查询政策,办理信息变更、个人账户查询、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和调查登记等业务。

  (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姚立孟)

标签:居民保|基础养老金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