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查处滥用远光灯 5车被罚100元扣1分
【查处】
1小时20多车被纠正5车被罚100元扣1分
前晚,海都记者联动泉州交警丰泽大队北清分队,在北清路泉山路口,对滥用远光灯的车主进行纠正和处罚。短短1个小时,就有20多车被警方纠正并教育。还有5车,遇到交警还不知关掉远光灯,被开单处罚。
前晚6点40分,吴先生驾驶车牌号为闽C·W6678的私家车,经过该路口时,开着远光灯被拦下。一开始,吴先生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我一直都开着,习惯了。”吴先生说,自己从开发区过来,一直都开着远光灯。被查后,他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危害,并表示此后不会再犯。
紧接着,王先生驾驶的闽C·Z318N轿车,也被拦下。王先生辩称自己的车可以感应光线,自动变换远近光灯,因此他并不知当时到了路口还开着远光灯。同样被查的还有闽C·2X010、闽C·L253L以及闽C·585BX。
以上5部车,均受到记1分、罚100元的处罚。
【提醒】
市区无需开启远光灯警方将会持续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有多条明文规定,如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在会车前150米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交警表示,在市区道路中,灯光条件充足,根本就不需要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时,会对对面来车造成三大隐患,首先是强光导致的瞬间致盲,其次是让驾驶员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与此同时,还会造成司机对宽度判断力的下降。
【声音】
网友力挺交警称“大快人心”
昨日,泉州交警丰泽大队北清分队,查处滥用远光灯的消息,在海峡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海峡都市报大泉州”发布后,短短半天时间,就收到73个赞和32条回复。这32条回复,均是支持交警对远光灯的整治。
网友“阿达”:给泉州交警蜀黍点个赞!这早就要整治了,现在车多人多,要是滥用远光灯危害极大,有的根本不懂得用灯,晃他几下都不知道你是在提醒他切换近光灯,真不知道驾照是怎么考的,希望今后也能借助技术手段进行抓拍,并给予更严厉的处罚,这危害我想大家都有目共睹,都是血淋淋的教训!(海都记者陈晓婷王金淼通讯员赵美媛郭宏峰文/图)
网友“Vincent W”:早该整治了,为阿sir们欢呼。
网友“TOM……”:必须赞啊!近视眼晚上开车遇到远光狗就真瞎了。
网友“洪惠虹”:远光灯真的伤人不利己!支持整治!
网友“好名字”:抓得好,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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