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女子不慎丢失钱包 来晋务工老哥拾金不昧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2-27 08:22
  

  晋江新闻网12月27日讯 因为下班迟,急着买菜回家做饭的林女士不慎将钱包丢失,来晋务工的53岁郑先生恰巧捡到钱包,顶着寒风将钱包交至西滨派出所,物归原主,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后,林女士欲拿出200元作为酬谢,被郑先生婉拒。

  12月23日下午5点30分左右,外面冷风吹着,西滨派出所值班室走进一位中年男子,“民警同志,我在菜市场附近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现金还有张身份证,你们拿去还给失主吧。”

  “你可以留个联系方式,失主到时候肯定希望当面答谢你的。”民警从与男子的交谈中得知,男子姓郑,今年53岁,老家在江西,现在在新塘附近一工地挑泥土。

  民警通过钱包里的身份证号码,很快联系到了住在陈埭镇宫口村的失主林女士。15分钟后,林女士到达西滨派出所,经过确认,发现钱包内的一千多元一分不少,还有银行卡和身份证也都在。

  “要不是你们告诉我,我都不知道钱包丢了,里面钱是不多,但补办那些证件很麻烦,真的很感谢你们。”钱包失而复得,林女士很是激动。林女士对郑先生拾金不昧的行为连声称赞,并提出要请郑先生吃饭并从钱包内拿出200元欲作为酬谢报答,但被婉拒了。

  “大家都丢过东西,尝过丢东西时焦躁不安的滋味。捡到东西后还给失主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说完郑先生离开了派出所。

  (记者_黄伟强 通讯员_许晓红)

标签:丢失|拾金不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