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安市环保局因未尽责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2016-12-24 15:45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对南安市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未依法督察非法排放粉尘
严重污染环境企业停止生产
详情如下↓↓
12月9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因南安市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南安市丰州泰田建材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即于2014年7月建成后擅自投入生产,非法排放粉尘等污染物达800余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15年11月12日,南安市环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南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执法后未依法进行督察,南安市丰州泰田建材有限公司仅缴纳了罚款,但未停止生产,污染环境行为仍在继续。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5月25日向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至今,该局仍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就该案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步更新
标签:南安市|诉讼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林荣忠当选南安市市长 黄永俊当选南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6/12/16
- 洪顺昌当选南安市政协主席 张国进等当选政协副主席2016/12/16
- 南安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回归创业 促“南安人经济”大融合2016/12/15
- 南安市纪委原常委洪宝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12/14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