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湖北一国企公款买烟 为逃避检查将“yan”写入菜单

www.ijjnews.com   荆楚网  2016-12-13 08:47
  

  你听说过“yan”这道菜吗?湖北省一国企用公款买香烟,为了规避检查便玩了个小聪明,把烟写成拼音“yan”,作为一道菜写进菜单。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每周一案”第56期。本期讲述,6月12日,湖北某县纪委检查组在检查县粮食局所属的一家国有企业时,发现财务凭证的公务接待菜单里不时出现“yan1”、 “yan2”等特殊菜名。

  经查,因公务接待不允许公款购买香烟,而该公司认为,接待来客没有奉烟总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所以根据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的安排,对来客接待用烟采取变通处理的办法,在菜单上“多加一道菜”。

  该公司在安排公务接待用餐时,工作人员根据就餐人数多少,安排香烟数盒,并要求就餐酒店在填写菜单时变换手法将香烟写成“yan1”、“yan2”等字样。经核实,2013年至2015年底,该公司采取同样变通处理的手段,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公款购买品牌香烟1286盒,共计支付资金36480元。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决定用公款购买香烟,违反廉洁纪律,构成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错误。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方面表示,吴某某在工作接待中觉得没有香烟面子上过不去,但是又碍于纪律规定,于是就想出了拼音菜单这一招,让人哭笑不得。自以为能瞒天过海,但是终究没能逃脱纪律的“法眼”,聪明反被聪明误。

(记者 裴斌)

标签:公款|买烟|菜单
稿源: 荆楚网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