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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款购物问题 建瓯4名村干部被通报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11-08 15:16
  

  1日,建瓯市纪委通报2起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或土特产的案件,涉案村主任、村支书被处理。

  2013至2015年期间,方泽洪担任玉山镇敷锡村村主任,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20次,合计3349元。玉山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村支书王华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村委会公款购买香烟问题放任、纵容、不抓不管,被玉山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东峰镇井岐村原村主任王琳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2万元购买赠送土特产。东峰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村支书刘义海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记者 吴柳滔)

标签:公款购物|通报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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