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儿子租住房子破旧 父亲偷来槽钢修缮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2-08 09:18
  

  晋江新闻网12月8日讯 房子破损急需修缮,为节省成本,男子余某趁夜深人静偷来3根槽钢修缮。不想,通过监控延伸,余某很快被抓获。目前,余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日前,滨江派出所接到许某报警称,他放在家门口的一根红色槽钢被偷。许某说,槽钢长约5米,价值约150元,主要是用来焊修其家里的楼梯。民警调取了横坂村警务室视频监控,发现4日凌晨4时左右,一名身穿黑蓝色夹克的男子将槽钢偷走。锁定目标后,民警将嫌疑人的照片进行发布,并让横坂村巡逻队协助排查。昨日上午10时,横坂村巡逻队在辖区一租房内将嫌疑人余某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

  原来,余某(男,53岁,莆田人)前天刚从莆田来到陈埭镇横坂村其儿子租房。余某看到租房外面搭建的铁棚子有些损坏,就想着帮忙修葺下。但是修缮铁棚子需要槽钢,余某便想着偷几根来用。4日凌晨,余某外出寻找,最后在许某的家门口看到一根槽钢,便将其搬回租房。之后,余某再次折回,又在一广告公司门口,偷了两根槽钢搬回家。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陈晖万 林慧真)

标签:盗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