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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法治保障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11-21 15:37
  

  “外省籍新娘落户不再难;狮城镇兴业街段的噪音污染已得到大力整治;狮城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这是今年周宁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查组亮出的一张张喜人成绩单。

  自2012年起,周宁县委政法委就组建执法监督检查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退休老同志等为主要人员,通过每年一次深入各乡镇巡查座谈,对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并对公、检、法、司四家班子成员及政法干警进行民意测评,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同时把执法监督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各相关部门,要求在半年内将存在问题整改反馈。

  周宁县是我省积极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的一个缩影。五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科学立法

  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将于2017年1月起正式施行。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龚玉启表示:“条例对湿地实行总量控制、名录管理加红线管控三重保护,将为湿地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屏障。”

  我省注重通过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这几年先后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修改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等议案。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福建的具体实践。我省从2006年开始,积极推进“法治福建”建设,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真正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2015年3月25日,省委书记尤权在全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保持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真正让法治信仰深深植根于灵魂深处,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创新立法机制,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2015年,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健全政府立法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国务院法制办总结推广我省经验做法;加强政府立法智库建设,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在每一个法规草案、规章起草过程中,均认真征求人大、政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意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互联网+”行动。正式启用升级后的全省行政执法平台,推动省直单位、设区市和县(市、区)行政处罚案件进网,要求逐步将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执法事项纳入省行政执法平台,最终实现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项目全面衔接,接受全程实时监督。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创新运用新媒体拓展公开新渠道,推进“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微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平台建设。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省级财政透明度评估显示,福建省省级财政透明度位列省级第2位。

  2015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通过网络图文直播,并征集网友提问。省政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出台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完成海洋生态红线划定。

  如今,福建省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已成为全国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2015年,全省群众安全感率达93.79%,连续11年进入全国综治优秀行列。

   创新探索

  大田县境内矿产储量丰富,由于当地一度无序开发矿山,导致水体污染、植被破坏等生态问题日益严重。但是到了2015年,大田县却获得“省级生态县”称号。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全部获评“省级生态乡镇”,其中7个乡镇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这得益于大田县拥有一个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关。2013年10月,大田整合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等相关单位的力量,相对集中生态处罚权,成立了全省首个生态综合执法局。由于处罚权相对集中,生态环境执法权责统一、政令畅通,对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都可以马上查处。

  为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即所谓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我省早在2001年即开展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试点工作,至2016年,福建省已批复全部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26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5年4月21日挂牌正式运行,省政府同意三个自贸片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加大对自贸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工作的指导力度,实现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到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的跨越,在广度和深度上开创全国之最。

  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发挥“综合实验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两区合一的政策优势,大胆先行先试,率先在平潭推行大部制改革和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执法,成立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包括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建设、规划、市容管理、园林绿化13个方面共计327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解决权力交叉和真空问题。

  规范权力,制约权力,依法行政。省委、省政府对重大项目建设、房屋征迁、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工商登记改革等事

  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加强法治文化的普及,普法成为一种全民的行动。今年6月1日,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召开的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省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计63个。

  如今,全省70%的村实行了户代表会议制度,85%的村在村务决策中引入民主听证制度,98%的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所有村委会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务公开栏。在城市社区实行社区党务、居务、财务、服务“四公开”,健全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等制度,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全省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47个。

   司法利民

  2015年5月13日,当事人小谢来到闽侯县法院上街人民法庭,在诉讼自助服务终端——“ITC”机前进行了身份识别。几秒钟的工夫,小谢就拿到了判决书。他兴奋地说:“真是太方便了。”

  去年5月,全国首台诉讼自助服务终端在福建上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一站式”司法体验,避免奔波之苦。

  省高院以闽侯法院作为试点先期推进,将逐渐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以及乡镇基层单位安装“ITC”,并与福建法院已有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以及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互为补充,从而构建起独具福建法院特色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便民、利民、惠民,依法保障群众权益,是“法治福建”建设的目标。在寄递物流领域,我省推动出台《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在互联网监管领域,健全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打防管控机制,推进网站“网安警务室”建设,组织开展网络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厦门市综治部门牵头公安、银行、通信、网络运营商等单位联合组建反诈骗平台,建立诈骗赃款快速阻截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止损、防范一体化运作机制,做法被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推广。

  近年来,我省政法系统立足“数字福建”基础优势,创新“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出“e治理”品牌,全省98%的城市社区和76%的农村实现了信息联网、互联共享。促进了现代网络技术在社会治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在厦门,利用手机app进行“e治理”已初显成效。厦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开发的“厦门百姓app”,把互联网技术和传统群防群治有机融合,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群众喜欢健身,软件就设计了“我要巡逻”的模块,让群众健身和巡逻两不误。群众喜欢发朋友圈,平台链接了腾讯微信,让百姓平时在微信上面晒美食美景变成参与平台建设的奉献和正义担当。截至目前,注册用户达到22万人,活跃用户5万人,推动了传统群防群治工作的主体年轻化、管理数据化、运作信息化的“e治理”。

  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公平正义普惠人民。如今,全省35个立法基层联系点直接收集群众意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县级全覆盖;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全省5016个村居(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建成各类法律援助站1887个。“法治福建”让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共享法治文明成果,让法治甘霖洒遍八闽大地。

  (记者 林丽明 陈旻)

标签:法治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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