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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电影pk原著 范爷催生颠覆结局

www.ijjnews.com   新浪娱乐  2016-11-20 18:04
  

  《我不是潘金莲》是一部严肃的现代“官场现形记”,明线是李雪莲的上访,探讨的其实是官司背后的生活逻辑。

  

  11月18日,《我不是潘金莲》曝光“同筏共济”版海报。范冰冰饰演的李雪莲与一众老干部“同筏共济”。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是冯小刚和刘震云的第四次合作,电影有刘震云的同名小说原著做基础,又由他亲自操刀做编剧,在故事方面可谓内力深厚。刘震云曾自评自己的小说非常不适合改编成电影,他透露当年的《一地鸡毛》就是一篇流水账,而冯小刚看中的则是小说中人物的生活态度。

  对比《一地鸡毛》《温故一九四二》而言,《我不是潘金莲》从小说改编成电影的难度似乎要小一些。李雪莲一路上访,故事脉络非常清晰,电影在故事结构和人物形象塑造上也基本没做改变。

  冯小刚想拍《我不是潘金莲》,看中的仍然是人物的态度,一种用严肃的态度对话荒诞之事的态度。用冯小刚的话来说,《我不是潘金莲》是第三种幽默——背后道理的幽默。 《我不是潘金莲》是一部严肃的现代“官场现形记”,明线是李雪莲的上访,探讨的其实是官司背后的生活逻辑。

  当然,细节方面的改动也是不小的,比如把李雪莲的告状故事从20年缩短为10年。最大的改变则是电影结局,虽然这部分只占了6分钟的篇幅,却颠覆了整部戏。

  人物动机的反转

  看似为分房,其实还是二胎惹的祸

  小说里李雪莲和秦玉河假离婚的原因是要生二胎,还写了关于计划生育国策的讽刺,尺度更大。电影版则改成了分房,电影一开始李雪莲就和王公道说:“假离婚,乡下的房子归我,他净身出户,这样才能在厂里分一套县城的房子。”

  原著里李雪莲二胎生了个女儿,她为了告状,把孩子托付给朋友,孩子长大后和李雪莲并不亲近,也让李雪莲非常憋闷。最后李雪莲得知秦玉河出意外身亡的消息,则是大儿子亲口告诉他的,小说里的解释时,只有儿子亲口说,李雪莲才会相信。

  电影里把涉及到孩子的部分都舍去了,看似李雪莲假离婚的问题就是房子。然而在结局中,电影却出现了反转,李雪莲亲口对史为民说,分房只是一个借口,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要二胎,但最终孩子还是没保住。原著里的李雪莲认死理,如此改动则为她的行为动机增加了几分爱的光辉,似乎更能为观众理解。

  范冰冰[微博]也认为这样的处理更有说服力:“如果只是为了房子这件事情,我觉得这女的十年或者二十年干的这事儿有点太傻了,我自己都有点说服不了我自己。因为房子是很物质的东西,其实她之所以要去告状,是她对这个人还有爱意,她对这段生活放不下去。如果是为了孩子的话,这是人性的一个割舍不掉的东西。我不想让别人同情这个角色,但是我希望观众理解李雪莲,理解她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同情对李雪莲不重要,理解才重要。”

  官场细节有变化

  人民大会堂的高潮戏份换了发生地

  原著是一部现代“官场现形记”,电影版也没有做美化,但在细节部分有小改动。

  小说中的人物姓名都是有寓意的,如同《红楼梦》里的甄士隐、贾雨村,《我不是潘金莲》里的人名也都是走这个风格,比如王公道、董宪法、荀正义、史为民、蔡富邦、贾聪明、刁成信、储清廉等。但在电影中,有些人名进行了微调,变成了荀正一、史惟闵、储敬琏。

  电影也略去了揭露官场百态的细节。比如电影跳过了法院专职委员董宪法这一段,砍掉了县法院内部人际的枝节。李雪莲随后找到了院长荀正义、县长史为民,荀正义与老法院院长的酒局、喝完酒驱赶李雪莲、史为民装秘书逃走与小说情节近似,不过法院院长酒局上的细节、县长与信访局长的对话,这些涉及官场酒局文化的情节没有了。

  电影里也增加了一段内容,10年后的市长做事喜欢强调工作方法,他发现李雪莲这条路走不通,想到了逼着厂长去劝秦玉河与李雪莲复婚,秦玉河没答应,还说李雪莲告状一事让他和现任妻子没有面子。如果领导再逼,他和老婆也要去告状,要从一个人告状变成三个人告状。

  李雪莲成功混入人民大会堂在首长面前告状,这段故事是小说中的一个情节高潮,但电影中并未呈现。原著中,李雪莲无意间坐上了人大代表的车,混入了人民大会堂,又在被发现没有人大代表证件这一千钧一发之际,被首长秘书救下,因而得以陈诉冤情。

  电影关于这一段的处理更为小心谨慎,把李雪莲告状的地点改成了人大代表下榻的宾馆。赵大头透露了首长要来听省里代表团的讨论,李雪莲趁机拦车告状。

  总体而言,电影相比于小说来说,在讽刺官场的部分力度有所减弱。小说里李雪莲被官员们通知秦玉河已死,大哭之际,农贸市场对面的大楼有一块大型的数字屏幕,正在播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各项决议,都以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人民大会堂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这一极具讽刺意味的画面也未出现在电影里。

  结局有颠覆性改动

  范冰冰“催”出第二版结局

  尽管电影在总体结构和人物形象上都和原著如出一辙,然而在结局上却做出了颠覆性改动。刘震云的小说原著结构很有创意,由两篇序言和一篇正文组成,小说一共20万字,有19.7万字是两个序言,最后三千字才是正文。

  李雪莲的故事仅在序言中出现,却占据全书绝大多数的篇幅,她的故事止于“正文”开始前,定格在了她打算上吊之时。第一任县长史为民在序言部分匆匆落马后,又在《正文:玩呢》这部分成为绝对主角。

  小说里的史县长被撤职后,开了个饭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他每周都在固定时间和朋友相约打麻将,一次买不到火车票回家,于是灵机一动用了李雪莲的方法,高举“冤”字牌,立刻被警察护送着请出了北京,按时赴了麻将之约。

  刘震云本人说,这种情节上的设计,在小说结构上是有力量的:“李雪莲一直是在用严肃的态度来对待一句荒诞的话,县长史为民用一个荒诞的态度来对待打麻将这样的游戏。”

  刘震云为电影创作了一个全新的结局——开饭馆的变成了李雪莲,她在北京站附近开了家小店,某一日偶遇了食客史为民。两人聊起了10年前的往事,史为民还问李雪莲后不后悔告状。这段画面用全画幅呈现,与之前的圆形和正方形画幅形成鲜明对比,似乎寓意着李雪莲已经想通了,整件事也豁然开朗了。

  刘震云认为,把原著的结局放到电影中是不行的,这主要是电影和小说艺术形式上的不同:“电影中不可能出现两个主人公,两小时20分钟的电影,如果两小时是李雪莲,后面20分钟出来的是史为民,电影不成立,所以只能让李雪莲跟史为民碰上面,这是一个办法,这是电影的规律所决定。”

  这个结局似乎虚弱了原著的讽刺力量,在被问及是否考虑审查问题时,刘震云坦言:“主要还是因为电影跟小说不一样,如果电影能拍的跟小说一样,那中国电影的发展肯定会特别蓬勃。中国有很多非常聪明的导演非常有见识的导演,可能内容是他们面临的特别大的问题。”

  在《我不是潘金莲》出征多伦多电影节之前,电影曾在北京做过小规模试映,在那个版本中,电影在范伟[微博]劝阻范冰冰上吊时戛然而止。片方透露,当时做了市场调研,发现观众认为电影在这结束,似乎故事还没有完,所以电影9月8日在多伦多进行全球首映时,就改成以史县长和李雪莲的对话为结局,在此后的国内路演中,也一直采用了这一版结局。

  其实,如今的这版结局并不是呈现在最初的剧本里的,但也不是后期补拍的。范冰冰透露,她看完最初的结局后,自己总觉的少了一些东西,没有给观众一些出口,李雪莲的人物形象也不够完整,于是便跟刘震云磨出了一个新结局:“因为震云老师一直在剧组里,我说你写一场,先写,写了给导演看。我们可以先拍嘛,花不了多少钱,搭个景就拍了。拍了以后导演想剪进去或者不想剪进去,导演自己最后决定,我们主导不了。后来刘老师就写了,那个时候拍摄都已经过半了,然后我们就拍了这场戏。第一版剪辑出来导演没有用这场,还是到上吊那结束了。”

  片方则透露,冯小刚在第一版剪辑中也想用这个结局,但考虑到时长因素就很纠结地拿掉了,“后来他拿回来这场戏,他自己还说,看来我的坚持是对的,观众跟我的想法是一致的。”

  而与多伦多放映版本不同的是,如今上映的版本中,还在李雪莲上吊与李雪莲偶遇史为民之间,加上了冯小刚的旁白,内容是关于推动法制化进程,防微杜渐,把类似李雪莲时间扼杀在萌芽里。这些小改动似乎也透露了电影在审查方面的妥协。

  京雅/文

标签:潘金莲|原著|结局
稿源: 新浪娱乐  编辑: 吴炜鹏吴炜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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