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绕城高速最高限速提升 泉州半小时经济圈扩大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2016-11-20 17:41
  

  继此前泉州市绕城高速二期(晋石高速)等多条高速完成限速提速后,预计下月底,绕城高速一期(南惠高速)、三期(泉州湾大桥)也将完成提速改造。届时,除部分特殊路段外,我市绕城高速的设计最高限速均从100公里/小时提至110公里/小时,隧道则从80公里/小时提至100公里/小时。

  泉州湾大桥已完成提速工程设计,进入准备施工阶段。(黄健明 摄)

  回访

  提速改造路段高速公路和隧道过渡更自然

  前段时间,福诏高速泉州段(包括金安高速、沈海复线)、莆永高速泉州段和泉三高速、晋石高速公路完成提速改造,占所辖高速公路里程的64%。具体而言,就是原最高限速为10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的路段,车辆类型为7座及以下的小客车,可分别提至最高限速110公里/小时、100公里/小时。

  据介绍,自7月份较大范围提速以来,我市高速公路总体运行平稳有序,以2016年8月泉三高速公路为例,日均车流量同比增长7.64%。提速后,福州、莆田等地经洛江北收费站,到厦门行驶时间可缩短半个小时左右,德化到泉州行驶时间从1个小时左右缩短至50分钟左右。永春、安溪、南安大部分区域及洛江北部等地都进入泉州半小时经济圈。

  “过去,车快开到隧道前得赶紧把时速降到80公里以内,出了隧道再加到100公里,泉三高速公路隧道多,神经高度紧绷,回到家后就感觉累了。”家住安溪的王先生说,泉三高速提速后,大部分隧道的限速变为100公里/小时,与高速公路上的限速110公里/小时更为接近,开车经过不同限速路段时过渡会比较自然平稳。

  在南惠高速公路,工人正在施划提速工程辅助标线。(丽娇达 英聪敏 摄)

  未来

  3条高速再提速隧道最高时速提至100公里

  记者从高速公路泉州管理分公司获悉,该公司管辖的泉三、南惠、晋石、金安、莆永、南石、沈海复线、泉州湾大桥、双安共9条高速公路中,福诏高速泉州段(包括金安高速、沈海复线)、莆永高速泉州段和泉三高速、晋石高速公路已完成提速改造。双安高速目前维持原有的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推进剩余3条高速公路的提速改造工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泉州湾大桥已完成设计,正准备施工,南惠、南石高速公路进入施工阶段,“除部分特殊路段外,12月底前,可基本完成所辖路网的提速改造。”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此次泉州湾大桥的改造为双向六车道路段,而约5.6公里的双向八车道主桥段(蚶江互通至秀涂互通路段)基于海面上横风大,车速快不安全考虑不改造,仍沿用原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

  那将如何改造?高速公路泉州管理分公司杨工说,这3条高速,除特殊路段外,最高限速均提至110公里/小时(隧道最高限速提至100公里/小时),其中双向六车道采取分车型分车道限速方式,双向四车道采取分车型限速方式。

  施工

  更换和增设标志牌相关路段将进行交通疏导

  记者了解到,提速改造工程主要是更换和增设限速标志牌,提速改造一般啥时施工?司机开车经过时要注意什么?杨工说,每一次施工前,他们都会向高速交警提前报备,设立警示标志,进行交通疏导,“施工人员会尽量压缩安装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司机开车时放缓车速,多留心就可以了。”他说。

  杨工说,提速并不是简单的提高限速值,而是让条件更好的路段提高通行效率,提速改造的设计标准,要经过评估、研究论证、设计图纸等多个环节。

  管理

  提前介入建管对接厦沙高速泉州段建设也提速

  对所辖高速公路路网全面提速,提高通行效率,降低市民出行时间成本,这是高速公路泉州管理分公司运营管理的人性化举措。

  已建高速的最高限速提速,正在建设的厦沙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进度也全面提速。按目前建设进度,预测明年7月厦沙高速公路泉州段即将通车,为了让它以更好姿态迎接市民,该公司已提前介入建管对接工作,成立运营管理筹备小组提前介入,抽调技术骨干主动对接房建、机电、养护等项目。同时,还根据运营管理实际需求,及时反映设计存在缺陷问题,从而完善新路段施工图设计以及系统功能,避免运营时因重复建设和改造给过往司乘人员造成不便,为明年厦沙高速公路通车运营打下基础。

(记者 吴丽娇 通讯员 陈达英 王聪敏)

标签:最高|限速|提升
稿源: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编辑: 吴炜鹏吴炜鹏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