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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11-10 11:05
  

  落实责任要求

  如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省委积极探索创新责任制检查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充实检查工作内涵。近两年来,每年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追究,以“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的形式,把查找问题、抓好问责和厉行整改贯穿于检查的全过程。

  今年2月至3月,省委书记尤权,省委副书记、省长于伟国,以及其他6名省委常委,分别赴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检查。同时,由5名党员副省长分别带队到省卫计委等5个省直部门开展检查。

  在检查中,带队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集体约谈会,集体约谈479名领导干部,谈问题,找原因,查责任,促整改。此次检查,共问责党员干部290人,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93人,移送省管干部问题线索4条,提出整改项目252个。

  今年8月至9月,省委各检查组开展责任制检查“回头看”,由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带队,再次对被检查地区和单位的“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和“问责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和督办。

  党委“一把手”参加述廉述责,是我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有力举措。近两年来,在省纪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上,各设区市市委书记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作书面述廉述责,接受省纪委委员测评。

  从今年8月开始,省委、省纪委在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师范大学和省船舶工业集团等5个地区和单位,探索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试点工作,对党委(党工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全程纪实。

  与此同时,省纪委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市县调研督查,对工作薄弱单位走访约谈,开展专项巡察,以及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10月下旬,泉州市纪委对外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2014年至2015年间,惠安县行政执法局发生干部职工系统性违纪违法腐败案件,先后有7人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局长王向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而出现“四风”或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打“板子”、摘“帽子”。对于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顶风违纪问题,做到查处和问责同步推进,在查清相关违纪问题的同时,立即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统计,2014年至今年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83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9人次;公开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例210批338起,涉及党员干部496人。

  2013年10月,省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党委4类12种追责情形、纪委3类11种追责情形,同时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提出追责建议的权限。

  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省委常委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意见。9月24日,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细化了22种具体问责情形,明确了问责启动、问责决定的作出、问责执行与监督等内容。10月中旬,省纪委组建宣讲团,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宣讲活动。

  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被动抓到主动抓,从不敢抓到大胆抓,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各级党委、纪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明显增强,正风反腐的工作合力正在形成。

(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陈金来 杨特团 庄学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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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从严治党|问责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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