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明纪律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抓早抓小筑牢防线
“祸患常积于忽微。”近年来,省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2013年10月,根据省委主要领导作出的“对干部日常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批示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制定六项廉政谈话制度,对信访、巡视、审计、执纪审查等环节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没有进入执纪审查程序的轻微问题,都纳入谈话函询的提醒范围,及时开展批评教育,让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通过开展谈话函询,对一些存在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3月,省纪委采取函询方式,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给予省直单位某厅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该干部在检讨书中写道:“这是我参加工作33年来第一次受到如此刻骨铭心的教育,第一次从灵魂深处反省自己的错误行为。”
据统计,2014年至今年10月,全省共开展谈话函询26386人次,其中对省管干部进行谈话函询873人次,一大批苗头性问题被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全面实施廉政谈话和函询提醒机制的同时,省纪委派出宣讲团,到全省各地开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宣讲,举办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汇编严重违纪省管干部忏悔录,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今年9月上旬,第五期新任厅级干部学习党内法规专题研讨班在省委党校举办。自2014年至今年10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先后举办5期廉政专题研讨班,共有220名新任厅级干部参加学习。
目前,我省在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上已形成两个全覆盖。一是开设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班,新提任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都必须参加学习;二是拟提拔担任厅级、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委(党组)备案。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深入挖掘宣传八闽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开展“树清廉家风,立崇廉家规”党员干部好家风建设活动,举办王荷波生平事迹展、“大道之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书画展”、“不忘初心、廉政先行”文艺演出,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熏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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