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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改革满月 10月核发营业执照1387张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1-02 08:28
  

  晋江新闻网11月2日讯 自10月1日起,晋江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二为一,个体工商户在19个镇街的市场监管所窗口就能办证)以来,首月共发放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1387张。

  据了解,“两证整合”改革后,个体工商户将不再需要依次向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登记时由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个体工商户只需到所在镇(街道)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审批窗口,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体工商户执照换发工作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对2016年10月1日前成立的存量个体工商户在10月1日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记者_林文婧 通讯员_柯雅思 柯辉跃)

标签:两证合一|营业执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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