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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 个体户登记将实行“两证合一”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9-23 08:16
  

  晋江19个镇(街道)市场监管窗口均可办理

  晋江新闻网9月23日讯 10月1日起,晋江将全面启动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二为一,各个体工商户在19个镇(街道)的晋江市市场监管所窗口就能轻松办证。这是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的。

  个体经济是晋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晋江市很多市民主要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截至今年8月底,晋江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2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就有8.6万户,占了三分之二以上。

  “两证整合”改革后,想要当老板的个体工商户将不再需要依次向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只需到所在镇(街道)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审批窗口,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

  改革后,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宜时,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税务管理。同时,还将实现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据了解,福建(不含厦门市)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企业“五证合一”的进一步延伸,对于从事小本经营的市民来说,“两证整合”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今后,新办个体工商户将直接领取“两证整合”执照。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结合个体工商户的特点,个体工商户执照换发工作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对2016年10月1日前成立的存量个体工商户在10月1日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记者_林文婧 通讯员_柯辉跃)

标签:个体户|登记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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