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 年底前发放新证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6-09-03 18:24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推进时间表,要求确保今年底前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目标任务。

  9月30日前,要完成人员划转、落实到岗。划转人员顺向调动的,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水平不变,划转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划转后身份暂保留不变;划转人员逆向调动的,按照不动产登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性质予以安排。

  9月30日前,要完成各相关部门电子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并制定原始纸质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方案,确保于12月31日前移交到位,实现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房管)、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的实时互通共享。国土资源部门要对不动产登记实行全程监控,防止虚假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档案资料被篡改、损坏、泄露。

  另悉,为配合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工作,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房屋、土地登记窗口将于9月3日、4日两天暂停办理所有业务。

  (记者 邱也栩)

标签:不动产|登记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