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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晋江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检查 立案55起罚没款91.5万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0-20 09:17
  

  晋江新闻网10月20日讯 1~9月,晋江市开展食品生产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立案查处55起,涉案货值金额7.3万元,罚没款91.5万元,取缔11家无照无证“黑作坊”,移送公安部门刑事调查7起。

  据介绍,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开展肉制品、食用油、瓶(桶)装饮用水、涉胶食品等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超限量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添加非食品原料、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及药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加强无证生产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无证无照食品加工“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专项行动,严厉处罚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

  如,1月18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灵源街道英塘南区的晋江市华旺调味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实该公司从河南松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食用醋酸进行勾兑配制,生产加工标注为“填汪陈醋”的食醋。该公司未能提供食醋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醋属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食品违法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生产的“填汪陈醋”24箱(12瓶/箱×450ml/瓶)及相关生产设备;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并处以罚款5万元。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资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严禁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原料及药品生产食品,加强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生产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通讯员 颜金杯)

标签:食品安全|专项监督|罚没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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