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特大网络“荐股”案被提起公诉 涉案金额880多万

www.ijjnews.com   福州晚报  2016-10-18 10:14
  

  记者昨日从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审查起诉一起特大跨省网络“荐股”诈骗案,此案犯罪嫌疑人有80名,涉案金额达880多万元。在此案侦查阶段,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就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审快结。此案现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以郑某宏为首的团伙,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任何荐股资质的情况下,登记成立了“合肥盛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合肥满堂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郑某宏等人以公司名义在网络上发布招聘话务员、推销员的信息,吸收涉世未深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培训,再让他们通过拨号软件打电话,“开发”外地客户,以冒充私募公司的工作人员、提供股票交易“内幕信息”等手段骗取客户信任。

  随后,这些员工索要客户的QQ号码,让客户加入QQ群,诱导客户缴纳会员费,从而实施诈骗。这伙人的作案对象涉及福建、浙江、安徽等多个省份。

  此案涉案犯罪嫌疑人有80名,涉案金额达880多万元。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即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审查起诉阶段,专案专办,快审快结。目前,此案已由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寻求短期实习的在校大学生和已经步入社会准备求职的大学毕业生,在选择职业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就业单位的经营范围和相关情况。如发现就职单位存在违法犯罪情况,应当及时报警。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施帅 傅桢桢)

标签:荐股|公诉
稿源: 福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